各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縣就業培訓股、縣就業服務中心:
現將《2019年粵桂勞務協作工程上林縣農民工暨易地扶貧搬遷戶就業創業實用小項目培訓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上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
2019年粵桂勞務協作工程
上林縣農民工暨易地扶貧搬遷戶就業創業實用小項目培訓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區、市、縣關于農民工就業創業以及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就業創業的工作要求,切實抓好自治區巡視發現問題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培訓目的
圍繞縣內外用工市場需求和我縣產業發展需要,以全縣易地扶貧搬遷家庭為重點,組織對易地扶貧搬遷家庭中有培訓愿意的勞動力開展全員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通過培訓就業創業幫扶,提升易地搬遷戶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確保入住的搬遷戶中每戶有1人以上有就業創業意愿的家庭成員實現就業創業,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個、脫貧一戶;創業一人、帶動一片、激勵一方”的目標。
二、培訓對象
1、有培訓意愿的我縣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勞動力、深度貧困村貧困戶勞動力
2、其它有培訓意愿的農民工
年內參加過職業培訓的對象也可以參加本次培訓項目,但不能在同一時段同時參加兩種培訓。
三、培訓地點
各移民安置點、村委、鄉鎮社保中心等具備基本培訓條件的場所
四、培訓規模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培訓1000人,每個培訓班的學員不能超過50人。
五、培訓項目
1、培訓內容主要以就業創業類實用小項目為主,包括:桂林米粉、老友粉等米粉制作及開店技術;豆漿、油條等早點制作及銷售技巧;配鑰匙、修鞋、小家電維修、電動車維修、手工編織;實用種養技術培訓及創業指導等。
2、本次培訓為短期培訓,根據不同的項目,培訓時間為5天,采取集中授課形式,理論培訓與實踐操作相結合。
六、培訓方式
1、本次培訓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由具創業培訓資質的定點培訓機構來組織實施,具體要求另行制定。
2、符合條件的培訓對象不但免費參加培訓,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同時給予所有培訓合格的學員發放誤工費30元/人·天,所需費用由培訓機構代墊。
3、培訓結束后一個月內,由培訓機構組織發放培訓合格證,以及向上林縣人社部門申請培訓費用。
七、培訓資金
本次培訓經費預算為65萬元(按每人每天培訓費為100元和誤工補助費30元計算),所需資金從自治區下達我縣的農民工獎補資金中支出。
八、其它要求
1、上林縣人社部門負責對培訓開展監督和檢查,確保培訓資金安全使用。
2、高州市人社部門負責收集和提供廣東就業崗位信息及創業小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