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就業扶貧車間建設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通知》(桂人社發〔2017〕82號)等文件精神,經申請、初審、復核等認定程序,上林縣林達手袋加工廠等5家用人單位符合就業扶貧車間認定標準及條件要求。經研究,現認定上林縣林達手袋加工廠等5家用人單位為上林縣就業扶貧車間(詳見附件)。
請各鄉鎮、各有關單位繼續加快各項就業創業政策的落實,扶持就業扶貧車間不斷發展壯大,鼓勵和引導本地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到就業扶貧車間就業,實現就業脫貧。同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到鎮、村設立生產車間、加工點,創建就業扶貧車間,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為我縣脫貧攻堅工作作出新的貢獻。
各就業扶貧車間要因地制宜,創新發展模式,搭建更好的就業平臺,幫助貧困群眾實現脫貧致富。
附件:上林縣就業扶貧車間名單
上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林縣財政局
上林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