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據:《關于印發廣西就業專項資金有關補貼管理辦 法的通知》(桂財社[2011]213號)
二、申請時間:按月申請,每月1—10日內申請上個月的公益性崗位補貼。
三、 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申請→2縣就業服務中心審核→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4縣財政局審批→5撥款給用人單位。
四、申請材料:
(1)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
(2)符合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的人員花名冊;
(3)《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2-3、5-9面,第一次申請時出示原件);
(4)勞動合同復印件(第一次申請時出示原件);
(5)、上個月發放工資的明細帳(單)。
五、補貼方式:公益性崗位補貼實行先發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