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1、 用人單位填寫開發公益性崗位申請表并蓋章交到縣就業服務中心。
2、 縣就業服務中心或用人單位推薦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應聘。
3、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填寫應聘公益性崗位審批表交到縣就業服務中心。
4、 縣就業服務中心于每月25日前審核匯總報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由縣就業服務中心通知用人單位和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和告知有關事宜。
二、就業困難人員應聘公益性崗位所需材料
1、申請審批表1份
2、小二寸彩照相片一張。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兩面復印在A4紙同面上)。
4、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2-3面,6-7面分別復印在2張A4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