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上林縣大豐鎮明山路尾與明澄大道交匯處縣政務服務中心大院
郵政編碼:53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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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771-522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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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窗口:上林縣政務服務中心上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
單位投訴電話:0771-5222434
行政效能投訴電話:0771-5229611,0771-5225221
辦事窗口辦公時間:
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冬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00
一、內設機構
辦公室 ………………………5222434
公務員管理股 ………………5229756
社保股 ………………………5215307
工資福利股 …………………5229750
培訓就業股 …………………5229753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5215152
調解仲裁股 …………………5215903
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名稱: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性質:非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九條:“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span>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八條:“實施職業教育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和職業等級標準相適應,實行學歷證書、培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span>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一條:“國家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span>
(四)《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部令第6號)第二條:“國家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就業制度。用人單位招用從事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職業)(以下簡稱技術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技術工種范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第三條:“國家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考核鑒定機構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鑒定?!?/span>
三、實施權限和實施主體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核發經考核鑒定合格的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畢業生、各類培訓機構學員及其它社會人員的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南寧市各縣(區)負責核發本縣企、事業單位職工和職業學校的畢業生以及經鑒定合格的社會人員的初級《職業資格證書》。
四、行政審批條件
(一)符合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申報條件;
(二)經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鑒定成績合格。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符合職業技能鑒定申報條件、經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鑒定成績合格者
六、申請材料
(一)上林縣申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初考、補考)審批表(附件1和附件2);
(二)由考務管理系統生成的《職業技能鑒定人員名冊》附件3;
(三)本人近期2寸彩色證件相片1張。
七、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從考核鑒定合格后起算)
八、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不收費
十、咨詢、投訴電話
(一)咨詢電話:0771-5210275(上林縣人社局窗口)
0771-5222449(上林縣人社局培訓就業股)
(二)投訴電話:0771-5222363(上林縣人社局)
0771-5229611(上林縣政務中心)
表格下載:職業資格證書核發流程圖及各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