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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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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名稱: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方案審核備案
性質:非行政許可
二、設定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關于印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勞動關系處理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1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
“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實施辦法》(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和《關于中央企業報送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總體方案基本內容和有關要求的通知》(國經貿廳企改〔2002〕7號)的有關要求,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富余人員分流安置方案進行審核備案?!?/span>
三、實施權限和主體
1、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南寧市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方案備案審核。
2、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上林縣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方案備案審核。
四、行政審批條件
(一)經市、縣人民政府或企業主管部門批準立項;
(二)根據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不同,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方案的內容應符合《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經貿企改〔2002〕859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關于印發〈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的勞動關系處理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21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20號)、《國務院國資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05〕250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60號)等規定。
五、實施對象和范圍
國有大中型企業
六、申請材料目錄
(一) 申請報告1份(附件1);
(二) 市、縣政府或企業主管部門改制立項批復1份;
(三) 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議1份;
(四)決議通過所申報審核的《職工安置方案》1份。
七、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八、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九、行政審批收費
無收費
十、咨詢、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0771-5210275(上林縣人社局窗口)
0771-5215307(上林縣人社局社保股)
投訴電話:0771-5222434(上林縣人社局)
0771-5229611(上林縣政務服務中心)
表格下載: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方案審核備案流程圖及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