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事項
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
社會保險登記證按發證日期滿周年之月每年驗證一次
二、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社會保險驗證登記表》一式2份(蓋單位公章);
2.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
(6)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股 |
審核申報材料 |
材料齊全的,進入計算機社保業務系統 |
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單位 |
參保單位提供申報材料 |
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
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
登記證期滿或變更單位名稱、
地址、法人的,5個工作日內 |
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股(縣政務服務中心2樓人社局7號窗)
五、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內
六、咨詢電話: 5222774 投訴電話: 5223019